“喂,是么,我被大便砸了一身。”8月8日14时52分,杭州钱塘新区下沙派出所接一名外卖小哥报警称,在东城大厦2幢送外卖时,被楼上扔下的大便砸中。
接警后,民警陈其浩立即出警赶赴现场。
“警官,楼上扔了大便下来,已经清洗过一遍,但身上还是有。那边还在打扫,一股屎味。”见民警前来,报警人急忙跟民警说了起来,“抛下来的是屎,别的什么都没事,抛下来是屎就不行。”
经现场了解,受害人是一名外卖送餐员,当天下午14时26分,在东城大厦2幢送完外卖离开时,在楼梯台阶上被楼上扔下来的大便砸中。
“我们这里楼梯上也都是屎,臭死了。”不远处,一名店家拿着扫把在打扫现场,情绪有些不好。“栏杆上还粘着这么多屎,原来楼梯这两个台阶有这么一大堆,现在用水冲了一遍了,还是有。”见民警前来,店家大姐边打扫边跟民警比划着。
结合现场情况,因现场无监控,且无法确认抛掷房间,民警陈其浩只能让小区物业、社区巡防队对东城大厦2幢进行逐户排查。但因楼层租户复杂,逐层逐户无果。
后因现场无监控设施,无确凿证据,未找到抛物人员。
高空抛物本身就是非常不文明的行为,可是竟然有人还从高空扔下大便,这种滋味,想想就十分可怕。
对此,下沙派出所想对住在东城大厦2幢的住户说几句话:第一,法律新增规定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拒绝高空抛物不再是一种倡议,而是正式成为法律层面的一项禁止性规定;第二,无论从高空抛出的是大便还是其他什么物品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建议小区物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装监控设施。
守护“头顶上的安全”,构建文明城市,终究靠的是大家!
来源:杭州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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