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叫人膈应了!陕西西安。一男子和朋友来到一家酒楼聚餐,可是在等餐过程中,他们发现在转桌的装饰物上,似乎有两坨黑乎乎的东西,仔细一看竟然是“大便”。这让他们瞬间食欲全无。
当时,几人点好餐品就聊天等待,并没有注意桌面,但是在上了几道菜后,意外发现餐桌中间的绿色装饰物里,似乎有异物,起初他们还以为是什么装饰品,但仔细一看却瞬间反胃,于是赶快叫来酒楼的工作人员处理。
男子拍视频吐槽说:“吃个饭嘛!屎都掉到桌子上了,太叫人膈应了,太不卫生了”
服务员最初的意思会立刻帮忙处理,然后再送个汤。但对于这样的解决方案,客人自然是不接受的,要求立刻让酒楼的领导过来处理。一番协商下,客人和酒楼之间对于解决方案,始终没有达成一致。
酒楼的回应是每天都会打扫卫生,也没养过宠物,开了十几年店没遇到过这种事情,希望能够给客人免单。但客户拒绝了免单处理,要求酒楼进行5倍的赔偿。目前已经报警,双方还在继续协商处理中。
说起来这件事确实让人感觉匪夷所思,毕竟这是饭店,是吃饭的地方,出现这种物品换成谁都无法接受。不过酒店里也没有宠物,这种东西又是从哪来的呢?或许是包厢之前有客人带着宠物进来的,这就需要调查了。
有网友调侃说:这跟去厕所吃饭有啥区别,实在是太过“粪”了。
也有网友表示:五倍赔偿一点不多,应该十倍赔偿,店家的格局太小了。
其实从这件事上来看,如何赔偿,我认为更多还是店家的一个态度问题。顾客与饭店之间因吃饭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虽没有白纸黑字的约定,但双方在无形之中建立了餐饮服务合同。
客户花钱吃饭,饭店提供安全美味的食材,以及干净卫生的用餐环境,现在用餐环境出现问题,那自然属于酒楼提供的服务出现问题,免单是毫无疑问的,毕竟发生这种事,让客户继续消费已经是不可能了。
至于五倍的赔偿,如果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店家不认可,可能是存在一定难度的。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这里讲的主要是食品,也就是店家端上来的菜品,菜品不涉及食品安全问题,那要求赔偿的难度就比较高了。
当然,将这件事反映给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工商等相关部门,一旦查实是酒楼的责任,那酒楼所要承担的责任就更大了,罚款是免不了的,恐怕还会停业整顿,无论是名誉的损失还是财物的损失,都是小不了的。所以酒楼也有必要自证清白,或许事情还会发生反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