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能与饥饿的胃论理,因为它没有耳朵。
——古希腊谚语
人类应努力使人生的每一天有放松的胃肠道!
——MouseMaimonides(Rambam),~年
对人们来说,有一副好的胃肠道胜过任何智聪的脑子!
——JoshBillings(HenryWheelerShaw),~年
一个人大便通畅,就觉快乐,否则就会感到不快乐,事情不过如此而已。
——林语堂(中国哲学家),~年
《生活的艺术》,年
功能性胃肠病(FGIDs),目前也被称为肠-脑互动异常,是在近50~70年被新定义的诊疗体系。在这期间,我们对其概念的理解从生物医学简化论转化为更加整体化的生物-心理-社会模式,而且科学研究和临床实践的焦点从胃肠动力扩展到神经胃肠病学。这些革命性改变,使患者和卫生服务提供者合理地去看待这类疾病,建立科学的认识去理解这类疾病,并且指导新的药物发现和治疗方法。
罗马基金会在FGIDs研究和知识的传播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过去的25年,罗马基金会汇集来自世界各地的科学家、临床医生一起来寻求FGIDs的合法化,并更新我们的知识,对胃肠道功能和功能障碍进行分类和精密的评价,最近提出脑-肠互动。
罗马IV的新点继年罗马Ⅲ颁布以后,FGIDs分类及其具体内容的主要变更如下。这些变更是基于新的证据;当证据不充分时我们采纳了专家共识意见。
1.增补新的诊断,这些病症已有明确的病因。在第十二章增加了麻醉剂肠道综合征/阿片引起的胃肠道痛觉过敏、中枢介导的腹痛综合征(在罗马Ⅲ的功能性腹痛综合征这一章内)。在肠道疾病章增加了阿片引起的便秘,在胃十二指肠疾病一章增加了大麻素剧吐综合征。这些病症和其他FGIDs不同的是它们有引起症状的因素(阿片和大麻素),去除病因可以恢复正常。随着新的研究证据的出现,这些诊断有可能从FGID分类系统中删去,但就目前来说,将其列入罗马Ⅳ还是恰当的。
2.在不必要的病名中删去“功能性”一词。有关是否保留或删去“功能性”一词的争辩已持续很多年。定语“功能性”有它的局限性,意指不特异的和某种程度的贬义。我们删去了每章标题疾病中“功能性”一词(如用“食管疾病”代替“功能性食管疾病”),对某些疾病名也删去“功能性”一词(如用“大便失禁”代替罗马Ⅲ中的“功能性大便失禁”)。还有,“功能性腹痛综合征”变更为“中枢介导的腹痛综合征”。但是,一些临床疾病(如功能性腹泻、功能性烧心)依然保留了“功能性”的冠名,旨在与那些病因明确的结构性疾病相鉴别。
3.章节的增补和修改。为吸纳新的研究证据帮助我们理解FGIDs,我们对几个章节进行了调整。肠道微生态环境和功能性胃肠病是一个新增章节。在功能性胃肠病的药理学和药代动力学方面,变更为功能性胃肠病的药理学、药代动力学和药物基因组学方面。罗马Ⅲ中性别、年龄、社会、文化及患者感受这一章分为二章。功能性胃肠病的心理社会问题变更为功能性胃肠病的生物心理社会问题。功能性腹痛综合征的一章变更为中枢介导的胃肠道疼痛病,在这组疾病中包括2个诊断,即:中枢介导的腹痛综合征和麻醉剂肠道综合征。
4.诊断标准中阈值的调整。鉴于有关正常肠道症状频度的资料很少,用罗马标准调查的胃肠道症状的文献有限,基金会进行了一项研究“正常的症状调查”以帮助有诊断标准的章节分委会据此确定症状的频度阈值。罗马Ⅳ有诊断标准的章节分委会能够确定各疾病诊断标准中症状的频度阈值,标准中使用的阈值有别于普通人群的症状阈值。
5.新增加诊断——反流高敏感。在罗马Ⅲ中,“A1.功能性烧心”是指有烧心症状,但缺乏烧心与胃食管反流相关的证据。然而,也有一些患者其酸反流属于正常范围,但他们对生理性反流很敏感,因此出现烧心症状。在罗马Ⅳ中,A3.“反流高敏感”特指这种情形,以与功能性烧心甚或非糜烂性反流病相鉴别。
6.对Oddi括约肌功能障碍诊断标准的修订。FGIDs领域颇具争议的问题之一是对Oddi括约肌(SOD)功能障碍施行括约肌切开术的相关性。现在,一项大宗的关键性研究证实括约肌切开术对SODⅢ型无效,胆囊和Oddi括约肌功能障碍分委会对这一章的疾病重新分类,提出了更合理的治疗流程图;删除此前的SODⅢ型。患者缺乏胆管梗阻的客观证据时不必考虑行内镜下逆行胰胆管造影(ERCP)加括约肌压力测定和可能的括约肌切开术,而是以采取对症治疗为宜。另外,对仅有“中度”胆管梗阻证据的“胆管Oddi括约肌功能障碍”的患者,在决定选择行括约肌切开术前应积极考虑其他的检查/处理选项。
7.功能性肠病按症状谱概念化。IBS亚型的诊断包括IBS-C、D、M和U(即IBS便秘型、IBS腹泻型、IBS混合型和IBS不定型)。功能性便秘、功能性腹泻、功能性腹胀/腹部膨胀不再作为特定的疾病来看待。相反,它们有着与病理生理机制特征相联系的症状谱,其在临床上表现的症状数目、频度和严重度依患者而具有特定差异。
8.IBS亚型分类的变化。罗马Ⅲ分类体系中IBS亚型分类需要根据Bristol粪便性状量表总体粪便情况的比例将其分为IBS-D、IBS-C、IBS-M和IBS-U。基于以往资料和罗马基金会对正常症状的调查结果,我们将IBS的亚型分类标准更改为现在的根据有不正常的粪便(即糊状粪/水样粪和硬粪/干球粪)的比例而定,而不是所有的粪便性状(它包括了正常的粪便性状)。这样,IBS不定型会明显减少。
9.在IBS的诊断标准中删去“腹部不适”一词。此前有关IBS的罗马诊断标准中包括了“腹部疼痛或不适”,当时设想这组词涵盖了从较严重的(疼痛)至较轻的(不适)连续症状。但是,最近的资料显示,患者将疼痛和不适二个词理解为数量的不同,为了避免这种症状相关的异质性和文化的异质性,仅以“疼痛”作为IBS关键的诊断标准。
10.将有关恶心和呕吐的病症合并。在罗马Ⅳ中,新的诊断“B3a.慢性恶心呕吐综合征”合并了此前的罗马Ⅲ中“B3a.慢性特发性恶心”和“B3b.功能性呕吐”。合并两个诊断的理由:和呕吐相比,对恶心的诊断和处理的不同之处很少;临床上也注意到,两个症状通常是相关联的。我们认为,有些患者仅存在恶心,对其临床诊断和处理应该是一样的。
本文由小编摘自方秀才、侯晓华主译《罗马IV:功能性胃肠病/肠-脑互动异常》一书,内容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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