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出过很多荒唐的皇帝,今天我们要说的是万历皇帝,有人说明朝亡于万历皇帝,对他的评价非常的低。但是真正的万历皇帝你们了解吗?其实人家一生的功劳非常的多,但是这个皇帝却是三十年不上朝,这个就让人非常费解了。
值得一提的是万历总共在位才48年,可见万历就没怎么上过朝。大家也都知道定陵早就已经开启了,定陵就是这位皇帝的墓。史书记载,万历皇帝是有腿疾,因此不上朝,人家走路不方便,因此很多官员就直言进谏,说出皇帝不上朝的弊端,万历回复走路不便,这些官员还是不听继续直言进谏。最后全部被赶回家种田去了。
但是这种说法人们一直不认可,因为很多人对万历的评价很低,认为这是他篡改历史,用这种方式找借口不去上朝,但是他的陵墓打开以后,真相浮出水面。
万历陵墓考古现场
陵墓打开后,那些陪葬品咱们今天就不说了,说说这个万历的尸体。身体弯曲躺着,这个在明朝皇帝里还是头一次见。复原后发现他的右腿比左腿短,而且是非常明显的那种,根据鉴定,这可能确实是非常严重的腿疾,确实行走不便。所以因腿疾不上朝,并不是人家找的借口,而是事实。
很多人拿万历不上朝说事,但是人家不上朝,功绩可一点都不小,比如三次出征,尽显明朝军事之强大,内部经济等方面也是有声有色。
万历
其实我觉得万历才是真正的聪明人,虽然几乎不上朝,但是他在明朝历史上做出的贡献是绝对不容忽视的,虽然不上朝但是将国家管理的这么好,就这些历史上很多皇帝都做不到。
古代女囚生不如死的酷刑“铁莲花”
导读:“铁莲花”——当女囚坐的上去时,狱卒拉动木马尾部的一个机关,“铁莲花”便会一开一合地在她的下体内不停旋转,让女囚顿时痛疼难忍,大有生不如死之感。那么,“铁莲花”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残酷的刑具,为何会让古代女人望而生畏、听之胆寒、坐之魂飞魄散?
据有关资料记载,“铁莲花”是中国古代一种酷刑,专门针对那些所谓“不守妇道”的女人而制作的。古时候有一种针对女性的酷刑叫做“骑木驴”,也叫做“骑木马”,而致命的铁梨花就隐藏在“木驴”的背部,对于那些所谓“不守妇道”的女人,通常让她们骑在“木驴”上,官吏审问时如果不老实交代罪行,官吏就会命衙役们转动木驴上的旋转铁梨花,对女性下体进行折磨,这时候他们往往痛疼难忍,叫声凄厉,发出哀求,甚至昏厥过去。原来,“铁莲花”是一种由锋利铁片组成的花朵状刑具,形似莲花,所以取名“铁莲花”。不难想像,当它展开并转动时,能把一层下体的血肉绞下来……因此,只要狱卒拉动木马尾部机关,“铁莲花”便会一开一合插入其下体,并不停地旋转,当即令女性痛不欲生,大声哭喊。堪称中国古代最残酷的经典刑具之一。
据有关史料记载,第一次女性罪犯被判“骑木驴”,应该在北宋时期。古典名著《水浒传》中就有关于北宋时期女人“骑木驴”的描写。那是在武松怒杀潘金莲和西门庆之后,惯拉皮条和教唆杀人的王婆被判处“剐刑”: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其实,在北宋时期,所谓“木驴”通常是一面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或滚轮,如同一张普通的条凳。所不同之处,首先是其表面并不平坦,而呈现一定的弧度,类似驴背的形状;另外于长木板正中间,安装一根约二寸粗、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子向上直竖,象征驴球,因而一般称呼此类残酷刑具为“木驴”。
当被判死罪的女犯三审定谳之后,她的全身衣裤将被完全剥光,验明正身,然后衙役们将女人捆绑妥当,便可将她的双腿分开,下体对准那根驴背上的粗木橛直插进去。接着,用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因负痛而挣扎。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上的女犯人游街示众。
有关资料表明,在女犯人“骑木驴”游街的过程中,河北、山东等地会使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说的“混棍”,一边抽打女犯的后背,一边强迫其高喊:"淫妇某氏,于某月某日犯淫,于此木驴游街示众,警示众人,莫如妾身之下场!",其余大部分地区则会在游街时以水火棍狠打女犯的乳房和臀部,以增加其羞辱感和疼苦。
到了明末清初,“骑木驴”的刑罚更加残酷。据有关史料记载,当时的“骑木驴”的过程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下体内,然后放开,让这名女子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清朝时期,官场刑狱又发明了比较复杂的“木驴”刑具,与原先“木驴”不同的是,这类木驴上面的木橛子下面连接了偏心轮一类的活动机关,可在木驴移动时由车轮带动木橛子在女犯人的下体里一下一下地抽插。更重一点的木驴在插下体木橛子的后面,还会加上一根套入女犯肛门的木橛,以在游街时对年轻女人的身体造成更强烈的刺激,痛苦和凌辱。
判处木驴游街的女犯在处决前会被剥光全身衣服,在游街当日于处决的刑场或其它公众场合强迫展示其乳房,下体和肛门。有些女犯进行游街前会遭到衙役的公开轮奸或残酷的妇刑凌辱,以达到恫吓民众和削弱女犯人体力避免反抗的效果。但依照惯例禁止在她们的裸体上留下可辨认的伤痕。而对于那些还是处女或年轻少妇的人犯,在游街前要接受衙役的强奸“破身”是不成文的规定,这是为了避免她们相对娇嫩的下体在木驴游街时大量出血,而撑不到刑场即受刑不过身亡,因此必须在游街前先把她们的处女膜弄破,并充分开发其下体。这类的破身一事,通常由资深的刑律人员于游街前一日进行,不过也有在当日上午于游街前公开破身的。
据有关史料记载,女犯人“骑木驴”游街示众时,上身通常除反剪双手外不做固定,给予其一定的回旋空间以避免过度挣扎造成的下体伤害。但由于强烈的耻辱感和痛苦,游街时会将女人的双脚脚踝以脚镣或麻绳固定在木驴车底板两侧的铁环上。女犯人的背后会被插上书明人犯姓名籍贯和罪行的朱批标牌,表示验明正身等待处决,然后“木驴”才可正式开动。
女犯人游街示众时,“木驴”上的两根木橛会一上一下交替插入女犯人的下体和肛门,引发一种极为残酷、类似轮奸的痛苦感觉,让其感到一种身体将被捅穿的极度强烈的恐惧与刺激,由于女犯的双腿被分开固定在驴背的两边,使她们完全无法藉由夹紧大腿缓解每一次抽插的威力,只是造成体力无谓的消耗,并让位于身体重心的前后两个孔穴受到比一般性行为强劲许多的刺激,许多身形较为娇小的女犯人,甚至因为木驴捅刺的力道过于难以承受,而在游街的半途大便失禁。
同时,由于女犯人的双腿被分开固定,其被木橛子抽插的下体和肛门,在游街时将会往前方暴露出来,围观的百姓可以清楚地看见刑具在女人身体中进出的过程。而由于木橛在下体的抽动比进行一般性行为时猛烈,乳房比较大的女犯游街时,其双乳也会随着身体的上下摆动被插得一挺一挺地剧烈跳动,而押解的护卫人员也会在游街时玩弄女人的乳房和屁股给百姓观看,直接加深了游街示众时对女犯人人格的空前凌辱和色情气氛。
为了避免女犯人被木驴整死,有的地方官场刑狱对“木驴”在安全性上还做了更完善的改良。他们在“木驴”上的木橛子正中间开有一个孔,可以用活动唧筒将温热的香油注入女犯人的下体内起润滑的作用。但于此同时,每一次木橛的抽动和香油的喷射,都会对女犯的下体和肛门造成更为强烈的刺激。
在当时,女犯人“骑木驴”游街示众的时间长度通常不会超过三个时辰,一般自辰时初示众到午时为止。而由于女犯必须用力绷紧双腿以抵抗下体和肛门处的压力,所以行刑前将她们从“木驴”上解下来时,没有一个能够自己站起来。此时,受刑的女犯人被坚硬的木橛子捣烂了子宫和内脏,大都是气息奄奄,昏死过去。这些女犯人在游街示众之后,一般还会在刑场上继续示众其赤裸的身体,直到正式执行死刑。
清朝晚期,清朝统治者在镇压太平天国起义的时候,对于被俘虏的太平军得女兵也采取这种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骑木驴”酷刑。年6月13日《华北先驱报》上就发表一封目睹清兵凌迟太平军俘虏的信件。这封信件的主要内容是:
在太仓被占领的次日,上午11时光景,有一大批太平军俘虏被押送到卫康新附近清军营地。这批太平军俘虏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从刚出世的婴孩,到八十岁蹒跚而行的老翁,从怀孕的妇人,到十至十八岁的姑娘,无所不有。清军把这些妇女和姑娘,交给一批流氓强奸,然后拖回来让她们“骑木驴”。有些少女,刽子手将她们翻转来面朝天,撕去衣服,然后用刀直剖到胸口。这些刽子手做剖腹工作,能不伤五脏,并且伸手进胸膛,把一棵冒热气的心掏出来。还有很多吃奶的婴儿,也从母亲怀里夺去剖腹。这些太平军俘虏,最后有的被剖腹杀害,有的遭凌迟处死。
由此不难看出,“骑木驴”也罢,“铁莲花”也好,无疑都是古代历史上最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残酷刑罚,是人性恶念最典型最集中的体现,在古代男权主义统治下的社会,女人的命运和结局大都是十分悲惨的,尤其是被男人们认为犯了什么错误的女人,不仅要遭到封建统治者的肆意摧残。而且成为男人们集体发泄的对象。
古代针对女囚的十大酷刑排行榜:
NO1.古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一——骑木驴
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据历史记载,木驴有许多种样式,大致可因当地的制造工艺水平高低,分为繁简两种。简单的,不过是一段圆木头,下面安四条腿,像一张条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不是平的,而是呈圆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间,有一根二寸来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向上竖着,象征驴的器官,这就是这种刑具被称为“木驴”的原因。
女犯被判剐以后,就把她全身衣裤剥光,把她强按在木驴上,关键的是一定要把木棍插进女犯下身。女犯负痛,当然要挣扎,所以还要用四枚大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游街。游街队伍的前面,敲着破鼓、破锣,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锣,绝不是没有好锣好鼓,而是一定要和县太爷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
在游街的过程中,还要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写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要她高喊:“我是谋杀亲夫的淫妇,大家来看我的下场!”这是中国传统酷刑中,专门用来对付“红杏出墙”又加“谋杀亲夫”的妇女的。充分体现了男权社会、夫权社会对“不守妇道”女性的残酷摧残。
所谓“繁式”,估计可能是“科学技术”发达、木制机械制作技术精良以后对传统“手抬”木驴的技术改进:繁式木驴,肚子里是空的,四条“驴腿”,各安木轮,女犯游街的时候,不是被抬着走,而是有人在后面推着走。关键的一笔,是木轮连着一条“制动杆”,制动杆连着木驴肚子里的一个“偏心轮”,偏心轮又连着象征驴器官的木棍儿。所以,木驴往前推,木棍就能上下伸缩。往往女犯还没有押到刑场,由于木棍儿捣烂了内脏,早已经半死不活,气息奄奄了。
NO2.古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二——笞杖
在古代社会,女人千万不能沦为女囚,而一旦沦为女囚,轻则在堂上被裸体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则被脱掉裤子游街示众,名曰卖肉。而在大牢里被牢头玩弄、奸淫则更是家常便饭。
笞杖是中国古代使用得最广泛的刑罚。一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
到执行刑奖那天,原告一方事先选约集亲友,一齐去到公堂,名曰“看打”。他们又花钱买通行刑衙役,在行刑时对受刑女子百般凌辱。衙役做这行是很在行的,他们的脚段有“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菱角”等名纲。有时县官还未降堂,衙役先把被告女子裤子脱掉示寡,随即拉到门后大街上,名曰“卖肉”。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妇女受不了这样的侮辱,回去后便自尽而亡。还有一种常规: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未过堂之后,先在衙后摘着刑具暂押。这时仇家就乘机闹事,怂恿无赖子弟把这妇女的鞋子脱掉,裤子褪下,有的人顺脚把鞋子拾去,满街人随意传看。如果这天县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样寻闹一番。在过堂之后,还要监押在衙门后示寡一天,无赖子弟又去终夜围瞅,抚摸挑逗,嘻笑取逗。
妇女侮辱难耐,有的当场碰死。明朝嘉靖年间浙江总督胡宗宪因罪被逮捕后押送进京,他的妻子和女儿在杭州均被拘捕,就受到这样的侮辱。浑代女子裸体受杖的做法有增无减。晚浑文人俞樾记述过这么一件事:某县令年方少壮,为人轻沉佻达,最喜欢谈论桃色新闻。他审理案件,发现有涉及到闺阃方面内容的,就故意牵扯,定为奸情,然后将妇女裸体行杖。他常对人说:“刑律上明文规定,妇女犯罪应决杖者,‘奸者去衣,余罪单衣决定,妇女犯罪应决奖’。行杖时是打臀部的,所谓单衣就是单裤,去衣当然就是去裤了。”别人辩不过他,他一直坚持这样做。后去他因贪污罪被处死,家产被籍没,妻子流落为娼,有人说这是他裸杖妇女的报应。
清代裸杖女子还有更狠毒的例子。乾隆时期,平阳县令朱乐在任职期间特制厚枷大棍,常对犯人施用严刑,对奸情案件更不放松。有一次审问一名妓女,命令衙役把她脱光衣服以杖责,又让衙役用杖头捅入妓女的下部。朱乐得意地说:看你还怎么接客。
根据记载,唐宋明清以来,针对女犯人有特别严厉的刑罚,史称“五刑”,分别如下:刑舂、拶刑、杖刑、赐死、幽闭(宫刑),这些刑罚,看了让人胆寒,从这些刑罚里面,我们可以窥见古代女子的地位是如何低下。牛筋鞭刑。
NO3.古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三——拶刑
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拶刑是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的刑罚,故又称拶指(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紧收,是旧时的一种酷刑),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的刑罚,故又称拶指(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紧收,是旧时的一种酷刑),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古语有云“十指痛归心”,而且正是因为古代女子的手很巧,如果把女子的手弄伤了或弄残了,会对女子的伤害很大。
拶指旧时夹手指的刑具。明沈榜《宛署杂记·经费上》:“拶指六把,连绳价七分。”《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九:“把申春严刑拷打,蔺氏亦加拶指,都抵赖不得,一一招了。”《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论革命之趋势一》:“清律重刑讯,所用刑具有笞杖、枷锁、手杻、脚镣、夹棍、拶指、压膝、问板等,已极人世之残忍矣。”
NO4.古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四——幽闭
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幽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中国奴隶社会时期,最早的记载见于《尚书·名刑》。这是少为人知的“技术”!明朝人王兆云在《碣石剩谈》中提到了此法的操作:“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这就是通常所讲的“幽闭”。至于是什么器官坠落,有人认为是子宫,有人认为是阴道前壁,但这两种脱垂并不能从根本上断绝性交。对此,清人吴芗见解独特,他说,妇女阴道深处有块小骨叫“羞秘骨”,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坠下来,就会像闸门一样闸封阴道,无法性交,从而达到惩处女子的目的。
“幽闭”最早的记载是见于《尚书》:“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锾,阅实其罪”。孔安国注:“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妇人幽闭,次死之刑。”而孔颖达把“幽闭”解释为:所谓幽闭,就是“闭于宫,使不得出也”的意思。可见,“幽闭”一词的本意是把女子长期幽禁于密室里,使她不再有接触男子的机会,实际上是扼杀了女子本身客观存在的性机能。据考证,幽闭和宫刑最初的使用范围都是用来惩罚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关系,即“女子淫,执置宫中不得出;丈夫淫,割其势也”。《伏生书》传载:“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长期幽禁,性机能受到压抑,虽然非常痛苦,但同割除生殖器官的宫刑相比,其残酷程度显然要轻得多。后世在实际执行对妇女的幽闭刑罚的时候,并不是像远古时那样把妇女简单地监禁起来就算了事。
“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止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是幽闭之说也。今妇有患阴颓病者,亦有物闭之,甚则露于外,谓之颓葫芦,终身与夫异榻”。清代褚人获谈到幽闭时,介绍的方法与徐树丕所说的“剔筋”做法又不相同,他认为,椓窍,是用木椓捶击女子的胸部和腹部,这样,女子体内就会有一种东西下坠,堵塞阴道,她的下体就只能小便,无法进行性交。这和妇女患阴颓病(子宫脱垂)的情形一样,都是使阴道关闭,所以叫做幽闭。
综上所述,“幽闭”就是人为地造成的子宫脱垂,这是古代残暴的统治阶级或是从病人身上,或是从制服牲口之中受到“启发”而“发明创造”出来的。
NO5.古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五——裸刑
中国古代对女子裸刑被无赖子弟终日围观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缺乏欣赏人体美的传统。无论男女,自身裸体被人窥看通常被视为羞耻之事,女性的裸体当然更忌暴露。女性的裸体并非被当作一种人体美去欣赏,而是被当作一种性对象去窥视、消费和发泄。中国妇女的地位一向低微,犯下死罪的女人更为世人所不齿。而中国古代史上统治者最卑劣最下流的刑罚,莫过于对女性施以裸刑了。
在“穿衣文化”的世界观形成后,中国人便开始以裸体为耻了,裸形处决在夺去犯人生命的同时也在贬低他的身份,侮辱他的人格,尤其是把女犯的衣服剥光后处刑,除了贬低其身份之外还额外起了一个羞辱的作用。中国古代统治者显然深谙此道,能够使女犯被社会普遍耻笑的办法,在自商代就已经形成“穿衣文化”的中国,还有什么比让女犯暴露身体更能降低其社会评价度的呢?
中国妇女的地位一向低微,犯下死罪的女人更为世人所不齿,因此将她们裸身处决不但不会认为有伤风化,反而往往为官方和民间所接受。北魏孝文帝第一次在刑法中明令禁止“裸形处决”,可惜传统的力量总是可怕的,这条尊重人权的法规在孝文帝死后实际上已经变成了一纸空文,之后历代王朝仍然使用去衣裸刑。
中国古代统治者为何喜欢施女犯裸刑?其实对于一般刑事罪的女犯,如何处死她们对于统治阶级而言其实是不太关心的,甚至有时也会发点善心避免其受辱,但当他们面对的是对统治权威构成威胁的女犯的时候就另当别论了。在妇女地位一向低下的中国,能够对统治集团构成威胁的女性,肯定都是在政治上具备极强号召力的或者是在军事上具有卓越领导才能的人,而且她们在百姓中具有较高的声望,单纯将她们处死,并不能影响其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搞不好甚至还会激发人们对她们的同情。因此,对统治集团来说,如何消除这类女犯在百姓心目中的这种影响才是决定对她们施以何种刑罚的核心,施以裸刑,牵扯到中国人下意识里最忌讳的那个“性”字,无疑是从根本上摧毁其人格形象乃至精神影响的最佳捷径。
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农民起义女领袖被俘后,几乎无一幸免。隋末巾帼女杰陈硕贞于唐高宗永徽四年(公元年)十月率众起义,自封为“文佳皇帝”。陈硕真是当地百姓的崇拜对象,崔义玄在处死她之时将其当众凌辱后才行肢解刑,无非是想摧毁她的形象。(刑肢解时要剥光衣物,对女性要割去双乳,这对于陈硕真来说当然是极大的侮辱)。清嘉庆时南笼布依族起事反清的领袖王囊仙以宗教形式组织布依族人民起义,民间称为囊仙(布依语,意为仙姑)。于嘉庆二年正月(年)起事,被凌迟处死时年仅二十岁。震惊中外的义和团运动中的黄莲圣母林黑儿被俘后,传说欧美人稀奇一介女流如何能够有如此之大的本领迷惑众人,都想亲眼目睹其真面目,于是他们将黄莲圣母处死,然后用药水浸泡尸体,再运往欧美各州,当成玩物,放在博物馆中任人观赏。
中国古代史上统治者最卑劣最下流的刑罚,莫过于对女性施以裸刑了。在“穿衣文化”的世界观形成后,中国人便开始以裸体为耻了,裸形处决在夺去犯人生命的同时也在贬低他的身份,侮辱他的人格,尤其是把女犯的衣服剥光后处刑,除了贬低其身份之外还额外起了一个羞辱的作用。从古至今,有很多女性都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NO6.古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六——挖阴术
挖阴术古代女子遭受的五种离奇“宫刑”之一。
挖阴,顾名思义就是挖去生殖器。男子割去生殖器,在“蚕室”里待上个把月,也就能痊愈了;而女子被挖生殖器,涉及体内多处重大器官,在古代比较落后的医学条件下,这种刑罚显得异常残酷,受刑的女子往往因为血流不止,而死于非命。另外,王夫之在《识小录》里还有“于牝剔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心消灭”的说法,此法破坏程度较小,操作起来较复杂,没有“庖丁解牛”那两下子,恐怕是做不到的。
NO7.古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七——椓窍法
椓窍法古代女子遭受的五种离奇“宫刑”之一。
椓窍,也称椓或椓杙,“椓”和“杙”的原意是指拴牲畜的木撅子,另据《说文》解释为“以棍击伐”之意。“窍”,应该是指女性下体。椓窍,就是用这种木撅子摧残女性阴部,其狠毒程度可想而知。
汉景帝时,广川王刘去和他的王后阳城昭信残害姬人陶望卿,望卿被逼,投井而死。昭信不解恨,又叫人把她的尸体捞出来,“椓杙其阴中”。对死人尚且如此,如果用在活人身上,其残酷程度决不亚于对男子的阉割。
NO8.古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八——刑舂
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NO9.古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九——赐死
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NO10.古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十——凌迟
凌迟,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清朝末年拍摄的照片,显示为真正的“八刀刑”处决。八刀刑,刽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一律从左侧开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支解後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清朝末年拍摄的照片,显示为真正的“八刀刑”处决。八刀刑,刽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一律从左侧开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支解後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
从元朝编入法典一直到年清朝废除为止,主要用来惩罚三大类的犯罪:谋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动、叛国、谋取皇位。
伦常之罪:子女谋害父母、弟幼谋害兄长,妻子谋害丈夫、奴仆谋害主人。
凶残与不人道之罪:活生生斩断他人四肢(施以巫术);杀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组织帮派以制造恐怖。
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绪三十一年()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
第一刀割完,侩子手在换刀。刺心的疼痛让其在木桩上挣扎的厉害,看后面众人的手就能明白对意志力很强的人,内心绝望得呻吟远比皮肉之苦来的强烈。
古代日本女囚犯遭受的12大酷刑
在历史上,女犯人可谓是最悲惨的了,根据记载,唐宋明清以来,针对女犯人有特别严厉的刑罚,史称“五刑”,他们分别是刑舂、拶刑、杖刑、赐死、幽闭。而古代的日本对女犯的刑罚更为变态,那么古代日本是怎样惩罚女犯人的?接下来为您介绍古代日本惩罚女犯的12大酷刑。
穿胸:这种刑法一般是在战争时候对待敌国女性战犯的。这种刑法不是我们想象的从胸口刺进去,而是用蒂尖的铁棍从侧面穿透胸部,然后挂在木竿上面示众。
剖腹:日本古代有女性忍者,执行任务失败被抓之后,一般不让她自杀,而是剥光了衣服放在木板上。然后用尖刀从胸骨中间拮进去,一直划到小腹部,之后内脏都会流出来,惨不忍睹。
开颅:把犯人锁在铁箱子里面,只漏出头部。然后用一个大锤子砸下去。
杖腹:把犯人四肢分开,成“大”字型绑住,然后用木棍击打腹部。结果往往是子宫破裂,内脏碎裂,大腿下面好多血。
捆绑:日本战国时代,抓到敌国女人之后用一种韧性很好的钢绳捆起来,而且捆的很紧,绳子末端穿一个铁环,然后用一个类似于辘轳的东西拽那个钢绳,最后犯人的骨头都会被勒断。
铜烙:这种刑法,一般用于通奸的女人。道具是一个铜棍,插在炉子上面,炉子烧热,铜棍就会烤的通红。把女犯人绑在架子上面,然后把阴道对准棍慢慢放进去。
挖胸:把女犯人的胸部用利刃割下喂狗。这个比较变态。日本人是怎么想的?
绞刑:这个刑法有点特殊,不是把人吊起来,而是用绳子缠住犯人脖子,然后有两个人拽两头,直到犯人断气为止。
板烧:这个刑法类似于烧烤。即把钢板烧热,然后把犯人剥光放在上面,直到烤熟。
断指:把犯人的10根手指截下,不过不是用刀砍,而是生生拽下来。很多犯人受刑之后都死于剧痛。
万箭穿身:把犯人绑在一块大木板上,然后就有10几个弓箭手站立旁边。行刑官下令射在哪里,马上就会有如雨点般的弓箭射在犯人的那个部位。
砧板拖:中间放一块铁板,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突起的小铁块,一般比较锋利,是铸造时铸的。犯人要赤身裸体,两匹马拉着犯人在上面来回拖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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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鲛人大集合!盘点《山海经》中出现的上古神兽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把《山海经》称作“古之巫书”。就《山海经》的性质及其成书来说,鲁迅的论断是确定不移的。《山海经》确是古...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把《山海经》称作“古之巫书”。就《山海经》的性质及其成书来说,鲁迅的论断是确定不移的。
《山海经》确是古代的巫书,是一代一代的巫师把所见所闻通过口耳相传,积累而成。很早以前,巫史不分,是具有世袭性和专业性身份的一群人。他们是那个时代学识广博的知识分子,主持山川神灵的祭祀典札,接触各种人物,相互交往频繁,享有交流吸收各种文化知识的优越条件,负有传递保留各种文化知识的重大责任。他们的社会地位较高,主要充当氏族首领、部落酋长和奴隶主的高级顾问。为了让一般的人信服自已、崇拜自己,巫师们就要尽量表现得见多识广。于是,他们努力积累文化知识,采掇奇闻异事,使掌握的文化知识代代地增加。后世的人把巫师们口耳相传的知识加以整理记录,就成为《山海经》所依据的原始资料。到了战国时期,有人把这些性质相似而杂乱无章的资料编撰成文,《山海经》就产生了。到了汉代,又经人增删润饰,就成了现在所看到的《山海经》。
作为新文化运动旗手的鲁迅先生对《山海经》情有独钟,在年10月出版的《中国小说史略》一书中,他对《山海经》给予了高度评价。第二年,鲁迅在西安作了《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讲演,在第一讲“从神话到神仙传”中,他认为,虽然《山海经》只记载了一些“零星的神话”,但它却是这方面的最重要的古书。
30多年之后,鲁迅在年3月25日发表了题为《阿长与〈山海经〉》的散文,回忆了长妈妈为他购买插图本《山海经》的感人故事。此后,鲁迅为抗击国民党的文化“围剿”而写的那些“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似的杂文,与他钟情的《山海经》有很大关系。
异兽:《重明鸟》
异兽:《陆吾》开明兽
异兽:《鲲鹏》kūn
异兽《屏蓬》
异兽:《英招》
异兽:《当康》
异兽《九婴》
上古异兽:《应龙》
异兽:《诸犍》
异兽:《陵鱼》鲛人,人
上古异兽之四大神兽:《青龙》
上古异兽之神兽:《水麒麟》
异兽:《赢鱼》
上古异兽之四大神兽:《白虎》
异兽:《横公鱼》
上古异兽之四大凶兽:《梼杌》
上古异兽之神兽:《白泽》
上古异兽之四大凶兽:《浑沌》
上古异兽之四大凶兽:《饕餮》tāotiè
上古异兽之四大神兽:《朱雀》
异兽:《猰貐》
异兽:《雷神》
异兽:《狴犴》bìàn
上古异兽之神兽:《夔》kuí
异兽:《赤鱬》rú
上古异兽之神兽:《烛龙》
异兽:《当扈》hù
异兽:《巴蛇》
异兽:《狰》zhēng
异兽:《肥遗》(鸟)
妖兽:《赤眼猪妖》
异兽:《蛊雕》
上古异兽之四大神兽:《玄武》
异兽:《钩蛇》
异兽:《天狐》
《山海经》是中国先秦重要古籍,也是一部荒诞不经的奇书。《山海经》传世版本共计18卷,包括《山经》5卷,《海经》13卷,各卷著作年代无从定论,其中14卷为战国时作品,4卷为西汉初年作品。山海经内容主要是民间传说中的地理知识,包括山川、矿物、民族、物产、药物等。保存了包括夸父逐日、女娲补天、精卫填海、大禹治水等相关内容在内的不少脍炙人口的远古神话传说和寓言故事。
应龙,古代传说中一种有翼的龙。相传禹治洪水时有应龙以尾画地成江河使水入海。古代传说中善兴云作雨的神。
异兽:《陵鱼》鲛人,人鱼
海中有陵鱼,人面鱼身,有手有足,啼声如小儿。有的古书把它称作鲛人,有的说就是人鱼。《山海经》提到人鱼的有好几处,都说它活在山溪中,看描述可能是鲩,即娃娃鱼,不是神话中的人鱼。而神话中的人鱼,可能和西方见到的美人鱼应该一种生物,灭绝罢了。
最早记录在《山海经》之西山经中:华山上有一种名叫“肥遗”的怪蛇,它一旦出现,便预示将有大范围的旱灾。
异兽:《横公鱼》
生于石湖,此湖恒冰。长七八尺,形如鲤而赤,昼在水中,夜化为人。刺之不入,煮之不死,以乌梅二枚煮之则死,食之可却邪病。
吼
形如兔,两耳尖长,仅长尺余。狮畏之,盖吼溺着体即腐吼。
螭龙有两种说法:一说中国传说中的龙的来源之一。也称蚩尾,是一种海兽,汉武帝时有人进言,说螭龙是水精,可以防火,建议置于房顶上以避火灾;二说是龙九子中的二子,古书中云:“其二曰螭吻,性好望,今屋上兽头是也。”(形体似兽,习性好张望或好险,成为今日庙宇殿顶、堂塔楼阁等高处的龙或屋上的兽顶、殿角的走兽,也可压火灾。)根据以上的说法,螭龙的原形应该是我们生活中的壁虎。这种龙的特点是无鳞有鳍。
蛟龙
蛟,龙之属也。池鱼,满三千六百,蛟来为之长,能率鱼飞置笱水中,即蛟去。
虬龙
古代传说中的有角无须的小龙。屈原《天问》:“虬龙负熊”。宋《瑞应图》:“龙马神马,河水之精也,高八尺五寸,长颈骼,上有翼,修垂毛,鸣声九音。有明王则见。”虬龙则是传说中的瑞兽,“神马”,“马八尺以上为龙”,“两角者虬”。
蟠龙,身长四丈,青黑色,赤带如锦文,常随水而下,入于海。有毒,伤人即死。
囚牛,是龙生九子中的老大,平生爱好音乐,它常常蹲在琴头上欣赏弹拨弦拉的音乐,因此琴头上便刻上它的遗像。这个装饰现在一直沿用下来,一些贵重的胡琴头部至今仍刻有龙头的形象,称其为“龙头胡琴”。
二儿子是睚毗:它平身爱杀所以多被安在兵器上,用以威摄敌军。同时又用在仪仗上,以显得更加威严。
嘲风,龙生九子之一中的老三。样子像狗,平生好险。
第四儿是蒲牢:喜欢吼叫,人们就把它安在钟上,大多是蒲牢的形象。
第五儿是狻猊:形似狮子。是外来品,随佛教传入中国的,所以性格有点像佛。它好安静、又爱烟火。所以往往把它安在佛位上或香炉上,让它为佛门护法。
第六儿是霸下:又名贔屭,样子似龟。相传上古时它常背起三山五岳来兴风作浪。被夏禹收服,为夏禹立下不少汗马功劳。治水成攻后,夏禹就把它的功绩,让它自己背起。故中国的石碑多由它背起的。
第七儿是狴犴:又名宪章,样子像虎。相传它主持正义,而且能明是非,因此它被安在狱门上下、门大堂两则、以及官员出巡时肃静回避的牌上端,以维护公堂的肃然之气。
第八儿是负屃:身似龙,雅好斯文,盘绕在石碑头顶。似龙形,排行老八,平生好文,石碑两边的文龙是其遗像。
么子是螭吻:又名鸱尾,鱼形的龙。相传是大约在南北朝时,由印度「摩竭鱼」随佛教传入的。它是佛经中,雨神座下之物,能够灭火。故此,螭吻由此变化出来,所以它多安在屋脊两头,作消灾灭火的功效。
禺疆统治北海,身体象鱼,但是有人的手足,乘坐双头龙。
貔貅传说中的一种凶猛的瑞兽,来历说法不一。貔貅能吞万物而从不泄,故有纳食四方之财的寓意。中国传统是有“貔貅”的习俗,和龙狮一样,有将这地方的邪气赶走、带来欢乐及好运的作用。话说地藏王的坐骑谛听好像和貔貅是一物种!
虚耗,古代神兽之一,虚耗是给人招来祸害的恶鬼。传说虚耗身穿红色的袍服、长有牛鼻子,一只脚穿鞋着地、另一只脚挂在腰间,腰里还插有一把铁扇子。
猰貐,又称为“窫窳”,古代传说中的一种吃人怪兽,像貙,虎爪,奔跑迅速。传说猰貐曾是天神,是烛龙的儿子。关于猰貐的外形有很多种说法,比如人面龙身、大小和狸一样,也有的说是人面牛身马腿,或者说龙头虎身的巨兽。据说由于猰貐喜食人类,所以尧帝命令后羿将它杀死。
趴蝮,实际写法为虫八、虫夏,发音为八下,位于桥边的最喜欢水,常饰于石桥栏杆顶端。在后门桥的四个角上趴蝮,造型非常优美,传说它的形象似龙非龙,似虾非虾,平生最喜欢水,伴水而居。它爱喜波弄水,常年累月在河水中玩耍,又名帆蚣,擅水性,喜欢吃水妖,据说是龙王最喜之子。
祸斗,它的外形和一般的狗没有什么两样。不过它通体的毛都是黑色,并且泛出特殊的光泽。有少数祸斗,尾巴尖上是开叉的,除此之外,也没有什么特异的地方。事实上,仅凭外表,你无法从它们的外形上觉察出任何异样。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担任火神助手的工作,有时火神因为某些原因离职,祸斗甚至要接手神的职司。
马腹,出于蔓渠山旁伊水,人面虎身,叫声有如婴儿啼哭,性情凶残。
蜚,出于太山,样子象牛,头部白色,独眼,蛇尾,上古的瘟疫之兽。
化蛇,这是个人面豺身,背生双翼,行走如蛇,盘行蠕动的怪物。它的声音如同婴儿大声啼哭,又像是妇人在叱骂。化蛇很少开口发音,一旦发音就会招来滔天的洪水。《山海经(中次二经)》有记载。据说春秋时代,有农夫在魏国大梁城附近听见婴儿啼哭,找到后发现却是一个蛇形妖怪。此后三天,黄河果然泛滥,淹没沿途八百五十多个城镇乡村。
魍魉,古代传说中的山川精怪。一说为疫神,传说颛顼之子所化。《孔子家语·辨物》:“木石之怪夔魍魉。”
传说中的神兽之一。角圭《山海经》中有描述,此兽又名任法兽。如羊,一角,青色,性忠直。看见有人相斗就触理亏的一方。
孰湖《西次四经》崦嵫之山有兽焉,其状马身而鸟翼,人面蛇尾,是好举人,名曰孰湖。
夫诸:形状如白鹿而有四角。招大水。《山海经(中次三经)》有载。
并封:类猪,黑色,前后皆有头。述荡则是左右有头。《山海经(海外西经)(大荒西经)》、《周书(王会)》有载。
钦原《山海经·西次三经》有云:昆仑山,有鸟焉,其状如蜂,大如鸳鸯,名曰钦原,惹鸟兽则死,惹木则枯。
翻羽,又名绿耳,行越飞禽。昆仑八骏之一,曾经载周穆王至昆仑山见西王母。后称“天子八骏”。
诸犍
中国古代神兽,人面豹身,牛耳一目,有长尾,能发巨声。行走时衔着尾巴,休息时盘着尾巴。
冉遗鱼,英鞮山,涴水从这座山发源,然后向北流入陵羊泽。水里有很多冉遗鱼,这种鱼长着鱼身、蛇头,还有六只脚,他的眼睛形状如同马的眼睛,吃了这种鱼可以使人不患梦魇症,还可以防御凶灾。
山膏《山海经·山中经》:“苦山,有兽焉,名曰山膏,其状如逐,赤若丹火,善骂。”郭沫若《沸羹集·赵高与黑辛》引章炳麟《为柳亚子题扇》诗:“江湖满地呜呼派,只遂山膏善骂人。”上古时,帝喾出游,在山林中曾遇上一只,岂料这异兽出口即骂,被帝喾的狗盘瓢咬死。
狍鸮,传说中的吃人怪兽,生活在钩吾山,它的身体像羊,人的面孔,眼睛却长在腋窝的下边,牙齿与老虎的类似,还有人的指甲,它的叫声就像婴儿在啼哭。
山臊,古代神兽之一。
传说为山神,人脸猴身,能说人话,且会变化,特别喜欢吃虾蟹。
挟翼,但之所以名曰挟翼乃因其背生双翼,形似鹏鸟,能翱翔九州。
相柳,又称相繇,上古凶神,蛇身九头,食人无数,所到之处,尽成泽国。它喷出来的水比洪水还历害,又苦又辣,吃了就会送命,因此,这种水泽连禽兽也不能生活。禹见相柳如此猖獗,就运用神力杀了相柳,为民除害。相柳身上流出的血,一沾土地就五谷不生,把大片地方污染了。禹尝试用泥土陉塞,但三陉三陷,禹只好把这片土地劈为池子,各方天神在池畔筑起一座高台,镇压妖魔。
古代传说中夜间能发光的异兽,亦称“火鼠”。是传说中住在南海尽头的火山(非现在通指的火山,乃是燃烧的森林)里的一种奇鼠。重百斤(体形应甚大),毛长接近一米,细如丝,见水即死。
乘黄《山海经·海外西经》:“白民之国在龙鱼北,白身披发。有乘黄,其状如狐,其背上有角,乘之寿二千岁。
鲲鹏北冥有鱼,其名曰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这鲲鹏精于变化,通灵万物,助天帝澄清玉宇,受敕封为九天鲲鹏。
飞廉,亦作蜚廉,是中国神话中的神兽,文献成飞连是鸟身鹿头或者鸟头鹿身。
兕,《山海经·海内南经》有这样的两端记载,兕在舜葬懂,湘水男。其状如牛,苍黑,一角。如野牛而青,象形。
比翼鸟。《山海经·海外南经》:“比翼鸟在(结匈国)其东,其为鸟青、赤,两鸟比翼。一曰在南山东。”又山海经《西山经》:“崇吾之山......有鸟焉,其状如凫,而一翼一目,相得乃飞,名曰蛮蛮,见则天下大水。”
神话传说中为西王母取食传信的神鸟。《山海经·:“又西二百二十里,曰三危之山,三青鸟居之。”你们猜它是什么。
当扈《山海经·西山经》:“〔上申之山〕其鸟多当扈,其状如雉,以其髯飞,食之不眴目。”晋郭璞《山海经图赞·当扈》:“鸟飞以翼,当扈则须,废多任少,沛然有馀。”
其形似鸡,鸣声如凤,此鸟两目都有两个眼珠,所以叫作重明鸟,亦叫重睛鸟。它的气力很大,能够搏逐猛兽。能辟除猛兽妖物等灾害。旧时新年风俗,贴画鸡于门窗上,实即重明鸟之遗意。
三足乌,又名三足金乌,也称金乌、阳乌,或称三足。传古代人看见太阳黑子,认为是会飞的黑色的鸟——乌鸦,又因为不同于自然中的乌鸦,加一脚以辨别,又因与太阳有关,为金色,故为三足金乌。三足乌是神话传说中驾驭日车的神鸟名。为日中三足乌之演化。三足乌亦称“踆乌”。居于日中,有三足。
灭蒙鸟。禽类,青色羽毛,红色的尾巴,也叫孟鸟。
毕方,在《山海经·西次三经》中,有在章峨之山,有一种鸟,型状如鹤,一足,有红色的纹和白喙。就是叫做毕方。
朱雀,凤凰在中国来说,是一种代表幸福的灵物。它的原形有很多种。如锦鸡、孔雀、鹰鹫、鹄、玄鸟(燕子)等等。又有说是佛教大鹏金翅鸟变成的。凤凰神话中说的凤凰是有鸡的脑袋、燕子的下巴、蛇的颈、鱼的尾、有五色纹。又请凤是有五种品种,以颜色来分的:红是凤、青是鸾鸟、白是天鹅、另有黄和紫的凤凰又可说是朱雀或玄鸟。朱雀是四灵之一,也和其它三种一样,它是出自星宿的,是南方七宿的总称:井、鬼、柳、星、张、翼、轸。联想起来就是朱雀了。朱为赤色,像火,南方属火,故名凤凰。它也有从火里重身的特性,和西方的不死鸟一样故又叫火凤凰。
玄武,玄武是一种由龟和蛇组合成的一种灵物。玄武的本意就是玄冥,武、冥古音是相通的。武,是黑色的意思;冥,就是阴的意思。玄冥起初是对龟卜的形容:龟背是黑色的,龟卜就是请龟到冥间去诣问祖先,将答案带回来,以卜兆的形式显给世人。因此,最早的玄武就是乌龟。以后,玄冥的含义不断地扩大。龟生活在江河湖海(包括海龟),因而玄冥成了水神;乌龟长寿,玄冥成了长生不老的象征;最初的冥间在北方,殷商的甲骨占卜即「其卜必北向」,所以玄冥又成了北方神。
青龙,亦作“苍龙”,古代神话中的东方之神。龙是中华民族的图腾,自黄帝授命于天,威泽四方,龙就成为中华民族乃至整个中国的象征,而比较明确的定形是在汉代,从大汉朝开始,龙就被确定为皇帝的象征与代表。在东方传说中,青龙身似长蛇、麒麟首、鲤鱼尾、面有长须、犄角似鹿、有五爪、相貌威武,而在西方神话里,龙更像是长翅膀的蜥蜴。
麒麟,亦作“骐麟”,简称“麟”,古代传说中的仁兽、瑞兽,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一种动物,与凤、龟、龙共称为“四灵”。被称为圣兽王。且是神的坐骑。
凤凰,大家很熟悉的神鸟了,头像鸡,颔像燕,颈像蛇,胸象鸿,尾像鱼。五德之鸟。据《尔雅·释鸟》郭璞注,凤凰特征是:鸡头、燕颔、蛇颈、龟背、鱼尾、五彩色,高六尺许。出于东方君子之国,翱翔四海之外,过昆伦,饮砥柱,濯羽弱水,莫宿风穴,见则天下安宁。《山海经·图赞》说有五种像字纹:首文曰德,翼文曰顺,背文曰义,腹文曰信,膺文曰仁。
梼杌,古代传说中的一种猛兽。
相传是北方天帝颛顼的儿子,它还有名字叫做傲狠,难训,由这几个名字里,也可大略推知它的作为了。和穷奇一样,梼杌后来也成了四凶之一。
穷奇,据《山海经海内北经》所载,指穷奇外貌像老虎,长有一双翅膀,喜欢吃人,更会从人的头部开始进食,是一头凶恶的异兽。可是,同样在《山海经》中,〈西山经〉一篇却提到穷奇的另一种形象,该篇中的穷奇,外貌像牛,长著刺猬的毛发,与〈海内北经〉所述者有很大的差别。不过二者都是喜欢食人的凶兽,这方面则没有分别。
混沌,《山海经》第二卷《西山经》云:“又西三百五十里曰天山,多金玉,有青雄黄,英水出焉,而西南流注于汤谷。有神鸟,其状如黄囊,赤如丹火,六足四翼,浑敦无面目,是识歌舞,实惟帝江也。”浑敦即混沌,混沌的形象为识歌舞的神鸟。
饕餮,传说中的一种贪残的怪物。古代钟鼎彝器上多刻其头部形状以为装饰。《吕氏春秋·先识》:“周鼎著饕餮,有首无身,食人未咽,害及其身,以言报更也。”《神异经·西南荒经》:“西南方有人焉,身多毛,头上戴豕,贪如狼恶,好自积财,而不食人谷,强者夺老弱者,畏羣而击单,名曰饕餮。”宋邵博《闻见后录》卷二六:“绍圣初,先人官长安府,於西城汉高祖庙前卖汤饼民家,得一白玉奁,高尺馀,遍刻云气龙凤,盖为海中神山,足为饕餮,实三代宝器。”
水麒麟,品性仁慈、妖力强大的生物,谙悟世理,通晓天意,可以聆听天命,王者的神兽。
白泽,昆仑山上的神兽,著名的神兽,浑身雪白,能说人话,通万物之情,很少出没,除非当时有圣人治理天下,才奉书而至。(另一说法是白色的马)
重明鸟,尧在位七十年,有积支之国,献明鸟,一名双晴言在目。
鬼车,别名九头鸟。色赤,似鸭,大者翼广丈许,昼盲夜了,稍遇阴晦,则飞鸣而过。爱入人家烁人魂气。亦有说法称九首曾为犬呲其一,常滴血。血滴之家,则有凶咎。(此疑为个例)《三国典略》、《岭表录异》、《正字通》、《古风》有载。
凿齿,人形兽,齿长三尺,其状如凿,下彻颔下,而持戈盾(应有一定智能)。曾为羿于寿华之野射杀。《山海经(海外南经)(大荒南经)》、《淮南子(本经训)》有载。
九尾狐,省称“九尾”,亦称“九尾禽”。传说中的异兽。居青丘之山,食人。其说始见于先秦,至汉传为瑞祥之兽,象征王者兴。又,天下太平则现,象征王者子孙繁息。《南山经》:“(青丘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狐耳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白虎通》:“德至鸟兽则九尾狐见。”
夔,《山海经·大荒经》记载:东海中有流波山,入海七千里。其上有兽,状如牛,苍身而无角,一足,出入水则必风雨,其光如日月,其声如雷,其名曰夔。黄帝得之,以其皮为鼓,橛以雷兽之骨,声闻五百里,以威天下。
传说中国东海上有一座“流破山”,夔就居住在此山之上。夔的身体和头象牛,但是没有角,而且只有一条腿,浑身青黑色。据说夔放出如同日月般的光芒和雷鸣般的叫声,只要它出入水中,必定会引起暴风。在黄帝和蚩尤的战争中,黄帝捕获了夔,用它的皮制作军鼓,用它的骨头作为鼓槌,结果击打这面鼓的声响能够传遍方圆里,使黄帝军士气大振、蚩尤军大骇。
夔与天地同生世上只有三只以上是第一只第二只乃秦始皇所杀但秦始皇没有黄帝的功业所以这只夔的皮做成的鼓就没那么神奇了。
当康,有牙的小猪状,因叫声而得名。可以预见丰年。《山海经(东次四经)》有载。
飞廉,鹿身,头如雀,有角,蛇尾豹文。有说其为风伯。但我觉得应该是操纵风力大气的神兽更合理。《楚辞(离骚)》有载。
烛龙,中国古代神话中的神兽。又名烛阴,也写作逴龙。人面龙身,口中衔烛,在西北无日之处照明于幽阴。传说他威力极大,睁眼时普天光明,即是白天;闭眼时天昏地暗,即是黑夜。今文化史家认为,烛龙为北方龙图腾族的神话,其本来面目应是男根,由男性生殖器蜕变而来。其产生晚于女阴崇拜时代。《山海经.大荒经》:“西北海之外,赤水之北,有章尾山。有神,人面蛇身而赤,直目正乘,其瞑乃晦,其视乃明。不食不寝不息,风雨是谒。是烛九阴,是谓烛龙。”又《海外经》:“钟山之神,名曰烛阴,视为昼,眠为夜,吹为冬,呼为夏,不饮,不食,不息,息为风;身长千里,在无晵之东,其为物,人面,蛇身,赤色,居钟山下。”参阅龚维英《原始崇拜纲要》。
《楚辞.天问》:“西北辟启,何气通焉?日安不到,烛龙何照?”又《大招》:“北有寒山,逴龙赦只。”
烛龙在雁门北,蔽于委羽之山,不见日,其神人面龙身而无足。(《淮南子·地形训》)
朱厌,有一种野兽,身形象猿猴,白头红脚,名叫朱厌。这种野兽一出现,天下就会发生大战争。
赤眼猪妖,猪头狗身,身躯巨大,黑毛,硬刺,赤目,能暗中视物。喜食腐物,喜居阴暗潮湿处。
何罗鱼传说中异鱼名。一首而十身。其说始见于先秦。《山海经·北山经》:“谯明之山,谯水出焉,西流注于河。其中多何罗之鱼,一首而十身,其音如吠犬,食之已痈。
月出皎兮,劳心悄兮;有意变化,君莫笑兮——狐仙
贵主还宫,洞亭凝碧;柳生不在,谁会此意——龙女
辟邪
判官
刑天
七郎
马面
牛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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