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是解读《中国放射性直肠炎专家共识版》。
放射性直肠炎(RPradiationproctits)定义:盆腔因肿瘤等因素行放射性治疗后引起的直肠放射性损伤。其又分为急性放射性直肠炎(ARPacuteradiationproctits),慢性放射性直肠炎(CRPchronicradiationproctits)。
ARP:发生于放疗后3月之内,发生率超过75%,多数呈一过性和自愈性。
CRP:发生于放疗3个月之后,常见放疗结束后6-18个月,甚至放疗结束数十年后发生。5%-20%ARP会发生为CRP。
症状:早期并发症包括便血、便急、便频、便秘、黏液便、里急后重、肛门疼痛;晚期并发症包括直肠狭窄、直肠穿孔、直肠瘘管、肛门失禁、直肠阴道瘘。
RP治疗策略主要依赖于下图根据症状建立的放疗后反应评分。
总体治疗原则:
A,充分考虑疾病自限性特点,尽可能的通过非手术治疗方法缓解症状,避免严重并发症发生。
B,病情严重患者可考虑行肠造口转流术,缓解症状同时减少粪便对直肠刺激,更有利于直肠病变自限。这就是国内大咖们提出的“用时间换取空间”。(详细操作及思路见前期章节“东亮医生三思后行-放射性直肠炎肠造口术”)
C,因组织愈合较难,并发症较多,因此病变直肠肠管切除术慎重选择。
保守治疗主要目的是缓解症状,其方法种类较多,但各种治疗的效果及其控制的症状范围均一定的局限性。具体治疗中应根据患者个体的主要症状,制定个体化保守治疗组合策略。保守治疗方法如下:
(备注:1-强烈推荐、2-弱推荐、A-高质量证据、B-中等质量证据、C-低质量证据)
1.饮食原则:推荐低纤维素饮食减少大便对直肠刺激。同时低脂、高蛋白、高热量饮食能满足机体需求,加快自我修复。
2.营养支持:首选肠内营养治疗,可适当加用谷氨酰胺、肠道益生菌、维生素B12.
3.抗炎药物:主要数据来源于ARP患者,具体机制尚不清楚。非甾体类药物(柳氮磺胺吡啶、巴柳氮),及类固醇类药物(泼尼松龙、氢化可的松等)。非甾体药物可单独或联合类固醇类药物,给药途径可选择口服或灌肠。不推荐奥沙拉嗪和美沙拉嗪口服,证据显示效果不佳,甚至奥沙拉嗪会加重症状。
4.抗生素:能控制腹泻、出血、里急后重、便急症状。考虑直肠有感染症状者,经验用药推荐口服抗生素甲硝唑、环丙沙星等。但抗生素应用可能会带来的菌群失调也需要考虑在内。
5.益生菌:乳酸杆菌、肠球菌、双歧杆菌等,能控制腹泻症状。
6.抗氧化剂:维生素A\C\E,己酮可可碱可用于慢性放射性损伤病人。
7.止泻剂:咯哌丁胺可控制腹泻
8.生长抑素:控制腹泻
9.保留灌肠:主要针对出血性RP。灌肠液包括硫糖铝、类固醇激素类、短链脂肪酸、甲硝唑、血凝酶、表皮生长因子等,以及由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组成复方灌肠制剂。其中包含类固醇为主要成分的复方灌肠制剂更值得推荐。
10.甲醛局部治疗:包括甲醛灌注和甲醛纱布填塞,作用机制是利用甲醛的蛋白凝固作用破坏直肠粘膜新生毛细血管,因此主要针对于药物治疗欠佳的出血症状。甲醛浓度推荐为4%。但需警惕严重治疗后相关并发症如:肛管溃疡、狭窄、失禁、疼痛等。
11.高压氧治疗:改善微循环氧合,促进自我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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